校属各有关单位、各学院:
近年来,我国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已引起中央高度关注。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和司法机关已将抓好高校学术诚信和规范科研经费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
针对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教育部、财政部于2012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以下简称《意见》),对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作出了6款18条具体规定。2013年,教育部部署了“教育经费管理年”活动,组织75所直属高校对科研经费管理进行了自查自纠。2014年,教育部安排对75所直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大检查。对我校的检查定于下半年进行,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处理。
在规范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工作的同时,教育部和各级司法机关加大了对科研经费使用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2012年以来,教育部纪检组、监察局已查处了14起国家审计署移送的高校教师挪用、贪污或利用自己及亲属等办的公司套取科研经费案件,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近期,又有一些高校教师因科研经费使用问题受到处理,如:浙江大学教授陈英旭因将关联公司列为课题外协单位,再通过授意关联公司开具虚假发票、编造虚假合同、编制虚假账目等手段,将1022.6646万元专项科研经费套取或者变现非法占为己有。2014年1月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陈英旭进行宣判,认定其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执行院长宋茂强,伙同其妻借用亲戚、老乡身份证,以“校外劳务人员”的身份冒领68万元科研经费。2014年5月18日,宋茂强因犯贪污罪,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北京某高校一知名院士因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目前正在接受司法机关调查。
以上对挪用、贪污科研经费,特别是利用关联公司套取科研经费案件的严肃查处是前车之鉴,应当引起我校各有关单位、各学院、各位教师的高度重视。
为了迎接教育部对我校科研经费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我校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学校有关部门近期将对教师独资或参股开办的公司进行登记,对课题组与关联公司之间的经费来往进行规范。
要求各学院近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全体教师,并组织教师学习3个附件,做到人人知晓,传达情况要反馈到纪委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意见》精神和学校的有关要求,对学院科研经费的使用切实负起监管责任。各位教师要认真学习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提高认识,加强自律,严格遵守《意见》中的各项规定。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工作调研,重视风险防范,及时出台有效措施,把上级有关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落到实处。
附件:1.教育部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查处14起案件
2.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
理的意见
3.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
中共华中农业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华中农业大学监察处
2014年7月1日
附件下载链接:http://oa.hzau.edu.cn/RunInfo/InfoDisplay.jsp?nID=0-947&itemID=34